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的驗證管理中的驗證要求規定,醫藥經營單位要求對溫度驗證,確認相關系統能符合規定的設計標準和要求。
一、GSP對冷藏車驗證布點要求:
(1)在冷藏車內一次性同步布點,確保各測點采集數據的同步、有效。在冷藏車內,進行均勻性布點、特殊項目及特殊位置專門布點。
(2)每個冷藏車箱體內測點數量不得少于9個,每增加20立方米增加9個測點,不足20立方米的按20立方米計算。
二、GSP對冷藏車驗證時間要求:
(1)在冷藏車達到規定的溫度并運行穩定后,數據有效持續采集時間不得少于5小時。
(2)驗證數據采集的間隔時間不得大于5分鐘。
三、GSP對冷藏車驗證的項目要求:
1.車廂內溫度分布特性的測試與分析,確定適宜藥品存放的安全位置及區域;
2.溫控設施運行參數及使用狀況測試;
3. 監測系統配置的測點終端參數及安裝位置確認;
4.開門作業對車廂溫度分布及變化的影響;
5.確定設備故障或外部供電中斷的狀況下,車廂保溫性能及變化趨勢分析;
6.對本地區高溫或低溫等極端外部環境條件,分別進行保溫效果評估;
7.在冷藏車初次使用前或改造后重新使用前,進行空載及滿載驗證;
8.年度定期驗證時,進行滿載驗證。